一位蛋糕店主曾向記者抱怨:蛋糕做好了,一些沒交訂金的網絡訂戶卻不來取。店主吃了啞巴虧,不守信的訂戶卻不用付出任何代價……隨著我國個人徵信業的發展,這位店主今後可能會少一些這樣的抱怨。
  繼去年向26家第三方企業徵信機構頒發企業徵信牌照之後,央行開始著手放開個人徵信業務。央行近日印發通知,要求8家機構做好個人徵信業務的準備工作,準備時間為六個月。此前,我國提供個人徵信服務的“正規軍”只有央行徵信中心及其下屬的上海資信公司。
  據央行徵信中心黨委書記王曉明介紹,截至2014年10月底,央行徵信系統收錄1963萬戶企業及其他組織和8.5億自然人,該徵信系統的核心信息是信貸信息。
  在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看來,目前我國個人徵信信息大多集中於銀行的信貸記錄,對於個人其他經濟活動和社會活動尚缺乏信用報告。對此,芝麻信用副總經理鄧一鳴表示,民營機構可以瞄準央行的徵信記錄未能覆蓋的群體,比如沒有過借貸行為、沒申請過信用卡的人。可以通過互聯網上的行為軌跡,利用大數據分析評估這部分人的信用等級,出具信用報告。在未來,蛋糕店主可以根據訂戶的信用等級決定是否接單,而多次爽約的訂戶可能無法不交訂金就能訂到蛋糕。
  資深互聯網觀察人士雷鳴認為,個人徵信比企業徵信還要更難做一些。整合數據資源將是最核心的問題。對此有人擔憂缺乏信息保護法下的商業化徵信本身,可能演變成侵害個人信息的手段。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朱巍指出,個人信息安全作為公民的核心權利,是徵信機制建立的前提和基礎。目前,我國法律既沒有對個人信息合理使用範圍劃清界限,也沒有對大數據商業利用做出具體規定。
  實際上,2013年出台的《徵信業管理條例》在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,防止侵犯個人隱私方面有過規定,比如明確規定了禁止和限制徵信機構採集的個人信息,明確規定個人對本人信息享有查詢、異議和投訴等權利。不過,條例的相關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還有待完善。在個人徵信業蓬勃發展的同時,應做好防微杜漸,以法律制度保障徵信數據的安全。
  隨著法律的逐步完善、徵信市場的逐步成熟,我國將跨入信用時代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央行近日發佈的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三年重點工作任務(2014~2016)》,未來我國公民將有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。君子之言,信而有徵,故怨遠於其身。反之,信用污點對個人的影響可能會更加深遠。訂蛋糕不取的人可能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。
  儘管自2008年起,央行每年開展“6·14 信用記錄關愛日”、“徵信專題宣傳月”等全國徵信專項宣傳活動,但是全社會信用意識和社會信用環境還比較薄弱。《中國徵信發展報告(2003~2013)》指出,從經濟主體看,為爭取經濟利益而失信的行為時有發生。這既有信用意識淡薄的原因,也有失信成本過低的原因。顯然,我國誠信教育工作還有待加強。
  較之國外已經發展近200年的信用市場,我國在改革開放後才真正得到發展的徵信業體系還不是很完備,個人徵信服務市場也剛剛起步。在8家機構做好個人徵信業務準備的同時,法律法規制定者、誠信教育工作者乃至每個人都應該跟進。
  (原標題:【深度觀察】還有誰該為信用時代做準備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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