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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據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
  6月25日是全國土地日,也是中央決心推進全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後的首個全國土地日。6月底又是國務院要求的《不動產登記條例》 出台時間表,然而現在看來難以“交卷”。
  國土資源部此前多次明確表示,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,主要目的是建立城鄉統一的不動產權利確認體系,而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話題,從房地產稅,到空置住房入市,再到涉房反腐,一直是社會熱議的焦點。
  消除樓市“信息孤島”
  不論是征收房地產稅還是抑制房價,都不是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直接出發點。但由此引發的對房地產稅改革的聯想,仍然是百姓最熱議的話題之一。
  今年是上海和重慶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第三年。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,將會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。目前,相關部門也正在起草房地產稅法草案,進行合理的稅制設計。
  “按照房地產稅的改革方向,我們需要先建立相關的配套系統,首先就是不動產登記制度,政府要先掌握每個人有多少套房子,才能在保有環節徵稅。”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、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如是說。
  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,消除樓市“信息孤島”,無疑將為我國房地產稅的改革打下基礎。一些專家指出,不動產登記不僅是為房屋保有環節徵稅提供了信息支撐,房屋轉讓交易環節的契稅、個人所得稅等也將得到徵管上的加強。
  逼迫部分空置房入市場
  有關空置房的爭論,在房價高企的背景下,從未停止。
  住房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馮俊表示,現在對於空置率沒有一個準確的官方定義,很多媒體、很多專業人士講的空置率和國際上講的空置率是不同概念。
  馮俊說,國際上的空置率計算,是以這個城市裡有出租願望的住房或者有出售願望的住房作為分子,然後把總住房量作為分母。我們現在這方面是沒有調查的,有出售願望住房多少、有出租願望住房多少的數都沒有,所以很難得出空置率的概念。
  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陳飛說:“考慮到不動產登記制度是征收房地產稅的前置條件,意味著房產稅征收的腳步日益臨近,對於商品房市場上的投機者將是很大打擊,逼迫這部分空置房進入市場,充分發揮這些空置住房的居住功能,有效降低已售住房的空置率。”
  (原標題:不動產登記條例本月底難“交卷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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